請教各位一個問題, 謝謝。

來源: 2015-05-19 07:18: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個算不算歧視性對待?

去年12月份簽合同買了個房子。現在基本完成。6 月5 日settlement.

大約三個多星期前,他們在裝siding,但是發現和別的房子不一樣。別的房子加隔水層,再加絕緣pad, 我的房子沒有加這個絕緣pad。 當時問工程經理。 他答到: Ryan 公司改變了絕緣方式, 當時他還答應給我公司的Documents 第二天,沒有給我任何Document, 隻是告訴我把原來Cavity(框架之間)絕緣的材料從R13 換成R15。 我去看了是換成R15。

我查了state code:可以有兩種絕緣方式:(1)R13加外邊的絕緣pad, (2)R13 加氣密試驗(房子不透氣)。 所以按code,這也是可行的。(按(2)作的)。

合同上說“至少R13”。 雖然“至少R13” 是不符合state code的,但是按合同,是說得過去。


問題是為什麽所有別的房子都是 (1),而我的房子是按(2) 。
在簽合同時,我看到的所有都是按(1)建房子,當時沒有人告訴我這個改變。 在開始建房子時(專門和這經理)有一個project Meeting, 也沒告訴我這個改變。

現在發現不一樣,經理僅僅是口頭上說是公司改變了絕緣方式,又拿不出任何公司的文件(要看過好多次)。 這個經理還說也許你簽合同以前公司作的改變。(所以我要看文件的原因之一是時間的先後)

我猜想這個經理可能看我幾乎不去工地,想偷工減料-------少一道工序, 上了siding 後,誰也不知道。

我現在要了解的是公司的決定,還是這個經理的偷工減料行為。
為什麽在簽合同到發現前,一直沒人告訴我這個改變?

大家有什麽看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