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一個稅務局罰款的問題

來源: 2015-05-14 18:44:5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公司的季報和年終會計報表請的是有執照的會計師報的稅,他所做的程序是他弄好年終報表後通過平信發給我,我在3月18號收到了他寄的會計報表,然後我根據他上麵寫的哪幾張報表寄到哪個部門,我再分別裝了三個信封,因為他沒提醒我,我用的是平信寄出。因為擔心紙張超重,我每封信都貼了四張郵票。但上周收到國稅局的罰款通知,說我們公司少寄了一張叫5472的表罰款10000元,於是我發郵件給我們的會計師,會計師查了後說他確信填報了,他也配合我們打了電話給國稅局,但對方接電話的不是辦理我們這事的經辦人員,他也不清楚,於是會計師給我們出具了一封寫給國稅局的信要我寄給國稅局解釋,我於上周特意去郵局用特快形勢發給了國稅局,但現在的問題是,稅務局的罰款單上說,罰款的最後收款截止日是5月25日,我若在20號前沒收到國稅局的回複信,我是不是一定得把這張10000元的罰款先寄張支票給稅務局?另外因為我們公司是請的專門會計師,如果我們的罰款一定得交,我們的會計師有什麽可追究的連帶責任嗎?請哪位熟悉此業務或有類似經曆的人給我個回複與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