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這麽亂的。你有什麽短處在他手裏嗎?否則怎麽可能被欺負成這樣?他房子被賣抵債,你的確不能繼續住下去了
但是你不跟他離婚,對你有什麽好處呢?他那社保根本是沒影的事。你自己有綠卡,應該也可以申請到一些社保或救濟那些。找個社工幫你看一下吧。就不信離了他你活不下去。你是否回國跟他們家沒有一點關係。你自己決定的事。如果他能保證一個月給你700,那你現在跟他離婚,是否也能拿到這麽多贍養費呢?還會是法律保障下的。如果他真沒錢,房子都被強迫賣了抵稅,那你怎麽就能肯定,他倒是會給你一個月700?
另外你的年齡,還是可以去找一份工作的。不需要太高級的,但是養活自己還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