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你過去隻是個網上變賣些自己舊物品的主。進來學習文件,再談心得體會。

來源: 2015-04-26 04:26: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看來你沒有緊跟形勢,在美國從2011年起,為防逃稅,所有用第三方收費服務的都必須由其向IRS通報交易總額,所以就要求online seller提供tax ID 或其它免稅form。下麵是Amazon根據IRS的要求出台的新政策,哪些人該提供哪樣的tax ID information:

www.amazon.com/gp/help/customer/displa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