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單身老貓以及懂法律的朋友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的3月中旬,我收到一個客戶的手機短信,問了我一個問題,就是他有兩太機器工作,兩天機器不工作,是什麽問題?
那是周五的晚間,我大概是周一上班才看到這個短信,感覺問題太籠統,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加上他沒有再來信或者是電話問,所以就以為問題解決了。但是,他現在訴我說我沒有回他的短信,使他的生意遭到3萬塊的損失,讓我賠償。
我當然不同意,請了律師幫我打這個官司。
昨天,在deposition中,在我律師問他的話裏,他說了很多謊話,
有朋友說在宣誓後如果還說謊話,他會被送進監獄,是這樣嗎?
這關係到官司是不是要繼續打下去,如果能把這人渣送進監獄,我就堅持打這個官司,因為他的律師知道他在說謊了,要求和解。
在這種情況下,要跟他和解嗎?如果被他這麽敲詐,給他錢和解,感覺太窩囊。
聽說繼續打官司,會拖很久,大約一個官司多長時間啊?
實在沒有法律知識,兩天了,糾結啊,周一就得給律師回話,和解還是繼續打官司。
急,在線等,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