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姐讓我和母親於2009年1月簽署一份QCD,目的是除去已去世的父親在房產證上的名字,讓我簽名時是在自己家,我是最後一個,見證人2名,公證人1名,以及我母親都已簽好,我簽名時沒有任何人在場。按他們4人簽名的時間我有證據不在場,沒有任何律師向我說明內容的利弊。請問,該文件是否合法?相關的律師是否有責任?可否提訴該律師?或向律師協會舉報?(此律師就是負責在2006年我母親簽遺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