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有一些話一直想對您說。
我們來這裏是想討論一些法律(執法)方麵的問題。有些事情盡管不道德,對國家不利,大家都不喜歡,但是法官不能因此而定罪,因為法律就是法律,不是其他。
至於道德不道德,對國家有沒有利,這是立法者需要考慮的,不是律師和法官考慮的。
覺得版主您是一位律師。您的正義感這麽強,老實說,我不覺得會是一個好律師。律師的責任不光是為冤枉的當事人脫罪,更經常的是為罪犯脫罪。是的,明知當事人有罪,但是檢方稍有漏洞,合格的律師就應該抓住機會為罪犯脫罪。像您這麽正義淩然,我難以想象您會這樣做。所以,我如果有什麽問題,絕不會找一位正義淩然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