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時有一個普遍的拒簽理由就是移民傾向,即學完後在美找工作,辦移民留下來,即為移民傾向。有啥不對?

來源: 2015-03-14 16:20:1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