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俺相信沒錢人多半會終身守窮,這就是文章裏的其中一個觀點,既這個案例對一般人不會造成多大影響。 欠雙方小孩的撫養費什麽時候都得付,除非付不起。 這篇文章的重點是大法官裁定離婚了的夫妻在經濟劃分的claim上沒有時間期限,但要得到你的那份,得看具體條件和狀況,不是你想要就要得到的。正如這大法官說的那樣,要看她在前夫的後來發家上有否貢獻,沒有的話,恐怕也隻是一枕黃粱美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