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不是說前妻可以隨時來分前夫的財產。如此說隻是他的律師聳人聽聞的辯解而已。 他們有一個兒子,他從來沒有付過child support,對方當然可以十幾年後來索賠。但是不是來分他離婚後的財產。對方把自己一婚的女兒加上隻是作為一個談判價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