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其實很handy, 但對這種理論上聽起來很fancy, 但實際操作上可能會越弄越煩的主意不太欣賞, 不過
來源:
EMSWhite
於
2015-02-27 10: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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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去留意一下, 有些事的確要自己試過才有發言權的.
覺得你的回複一向有點意思, 非常感謝.
那篇將律師職業道德的文章, 很不錯. 又讓我想起了羅生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