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現在不是幫她麽。 不好意思地說,我認為說到欠條的時候,我的理解是,並不需要父親介入,自己寫一張,自己簽字,再找個人代父親簽字,然後說這是當年和父親的協議,法院應該不會讓他父親出庭作證吧?誰付機票錢呢? ---- 這算欺騙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