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對家人朋友就不算錢,如果我一直斤斤計較,現在就不會有這麽多麻煩。
我以前在國內的一個小的一室一廳的房子賣了,我都沒問有多少錢,讓我爸爸給我弟弟買了一個地理位置好一點的房子。
我這裏的老公,是我在大學裏認識的,不同的專業,結婚十年了兩個孩子,他掙的不多,這裏買房子也主要靠我。
我一向都不大手大腳地花錢,但是對錢財並不是那麽計較。但是就是因為我這樣,我老公才會如此,得寸進尺,他跟別的女人跑了,收入就不高,我拿不到他多少children maintenance,他連小孩都很少見,還想趁機敲詐我一筆。
我從來就沒做過一件錯事,我這裏的律師也說我當初買房的時候,就應該就分清楚的,我一直把他當家人,哪裏會想到他會如此絕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