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guilty or no contest? 拿了闖紅燈罰單,其實是紅燈右轉減速不夠,被照相機flash了一下

真冤枉。周日一早6點鍾,連個鬼影子都沒有,看看交叉路口沒有車就沒有徹底減速,結果被照相機拍下來,一個星期後就要罰款。

可以上traffic school, 那麽下麵是上庭還是不上?那封罰款信上問,guilty or no contest. 怎麽沒有明白。

以前聽說上庭就減罰款,是這樣嗎?我如果直接寄錢(bail)上交通學校,後麵還給減罰款嗎?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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