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經領養一年半了,之前和我們住了一年。好像應該可以辦綠卡了。但律師說要看孩子幾歲了, 16歲前和16 歲後會有不同的手續。 小於16, 隻要N600 就行了。 我那孩子是剛剛過16歲生日。 半年前給律師谘詢,他們說要領養手續辦好後兩年才能申請。 現在有說居住兩年。 到底以什麽為標準?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