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讚同。這種事,文離,武離,都必須找個好律師。否則處理不當是害人(未來妻小)害己

來源: 2015-02-08 18:24:0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離婚,本來就是傷筋動骨的人生大挫折,在這事上還看重省幾千幾萬律師費,是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