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從加州搬到德州,還是德州到加州,兩個州都要求注明司機以前有外州駕照,都要求把外州駕照交換成本州駕照。加州允許申請者說原駕照丟失,參加路考獲得新駕照。 德州還需要查司機以前在外州的駕駛曆史,以便拒絕壞司機。 做假證就意味著第二個駕照可以被收回。 有兩個駕照的合法目的是什麽?我想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