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婚姻兒子和嶽父母,我就是想知道自己除了養家還有啥法律權利呢

來源: 2015-02-03 07:07:2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是加拿大公民,回國工作幾年了,每年定期回來一到兩次探親,兒子才滿四歲。嶽父母基本和太太一起照顧(父母來過時間不長,關係處的不好)。我留下存款,並寄回來一些錢。 但家庭關係並不好,表麵維持,特別是孩子被她們掌控著,對我都不親。我感覺這樣下去不行,當然回來工作是一種辦法。如果我暫時不回加拿大工作,我想能不能暑假接孩子到我那裏或者美國等地玩玩。

她們肯定不同意,所以我看看我有沒有這樣的法律手段呢。(暫時也不想提離婚)。她們就是什麽都不聽我的,隻讓我寄錢,我就有點想法了,讓孩子多讓我帶帶。 我沒那麽狠心奪走孩子。隻是也別全是她們的。關鍵她們人不好,總使心眼。夫妻感情也因為這些事很淡了。

法律上除了離婚,我還能有其他中間手段帶帶兒子嗎。我如果留下,能用法律趕走嶽父母嗎。估計那樣我老婆會離婚。總之先了解一下各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