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整個合約理解錯誤。這個合約有兩部分:12月內不許退,12月之後允許退。

來源: 2015-01-30 21:00:0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隻是一個合約的兩個部分。都在合約內,沒有什麽在“合約之後”。

12個月後和頭12個月的規則不同,但不等於合約就失效了。第三條沒啥不對的。

這就好比,有的租約是頭年1千,以後每年長3%,雖然金額變了,但不能說這合約就失效了。。。這隻是個隨口的例子哈,就是說租約可以是各種各樣的,雙方都同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