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點機會,你給他30天通知的時候,他應該告訴你是60天,而不是搬走那天跟你再說。隻是怎麽讓法官信的問題。

來源: 2015-01-29 17:37:3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