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求幫助,買房中賣房方欺詐行為

來源: 2004-12-01 11:09:4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好多州的房產交易法律規定,房屋交易過程中,賣方必須要明示房產曾經發生過的瑕疵,不可隱瞞,如果在交易日後的一年內再次發生瑕疵,責任有賣方承擔。由此,賣方為了房產交易後不產生後遺症後果,通常為買方買一年的保修責任保險,一旦發生上述類似情況,則由保險公司承擔。

你所敘述的情況屬於這種責任,查一下你們所在州的相關法律,也可向你們房產代理諮詢,查看一下你們雙方的交易合同,確認一下賣主是否為你們買了一年的保修保險。如果有保險的,那就找保險公司要求理賠;如果沒有的話,就要根據你們州的法律來向買主交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