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對法律條文還挺清楚,幹了不是一次兩次了吧。老百姓沒偷東西被人誣陷,還不得急的跳腳?
來源:
愛吃肉的胖子
於
2015-01-26 11:45:31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