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肯定有另一個住處。去郵局把這個住處的信轉到另一個好不好?原封退回不一定是好辦法

來源: 2015-01-19 09:18:5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以前欠一個騙子公司的錢,吵煩了就采取眼不見為淨的方式,但後來麻煩一堆,已經不是光和一個流氓吵了。所以我覺得什麽事情,盡量開始解決問題,至少你可以直接告訴對方,到底怎麽回事,你沒有任何責任在裏麵,沒有什麽需要隱瞞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