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一些人的雙重標準

來源: 2015-01-16 16:26:5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以前有女人來法律壇,說自己平時不管錢,丈夫離婚時隱藏財產,求幫助。好像很多人很熱情。現在有一個女人來法壇問是否應該隱藏自己的財產,看看一些人的評論,好像鼓勵繼續隱藏或者轉移,好像有些雙重標準。

那個中國的房子,是父母出的錢,還是父母和孩子一起出的錢,看官並不知道。在不知道事實的前提下,馬上建議繼續隱藏或者轉移,不知道理由是什麽。丈夫的利益也是需要保護的。如果證據證明妻子沒有出一分錢,房子不會被分。但是如果妻子出了幾萬,那麽丈夫不能分公平嗎?不公開而是自己決定當自己的法官,對自己的“公正”是自我欺騙,也是對別人的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