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全對!

來源: 2004-11-28 15:47:0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因為這裏隻是提供一個分類空間而已,並沒有專門收費來為你解答問題,所以也沒有專職人員負責回答問題.而這裏解答大家問題的都是熱心的網友,你的說法好像是這裏叫法律谘詢就是要對提問者有求必應,這個看法是不對的.熱心和有禮貌是應該的,不管在幹什麽事情這一點都是對的,不要因為網絡上麵都是速不謀麵的人而把這裏當成發泄個人情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