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一開始就說同意

來源: 2015-01-08 14:31:1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談判,既然是對方主動,你就可以以逸待勞地bullshit一下,鬧一下情緒,bluff對方的律師。演上幾分鍾戲,堅持要全額加法律賦予的罰款。但是演戲不要過分,目的還是要錢,好比是去買車,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另外考慮的因素是,賠償方(你房東)settle的時候擔心比你(被賠償方)多。你(被賠償方)就是要錢,別的什麽都好說。你房東(賠償方)付了錢,要確保達到效果,你以後不會去重新告。所以一般對方律師會要求你拿錢的同時在一個settlement agreement上簽字,有時也叫release of liability。如果你有律師,你的律師會審查對方寄來的agreement,保證你同意的僅僅是以後不會因為押金這個事情去告。如果以後你發現被房東的其他傷害,你要保持權利去告。Release/agreement語言要精確,不能隨便把自己的所有權利都放棄。

但是,關於這個文件也可以討價還價,如果對方要你放棄多一些,如果你也覺得你寧可多要錢,也不是不可以放棄得多一些。大概可以在錢和文件措辭這兩個事情上雙方bullshit一下。說話不要太含蓄,最好說明白話,律師會欣賞一個說話明白幹脆利索的人。

最後,要做好隨時不settle的準備。如果賠償太低,不如出庭。好比小攤上砍價,談判要談到到你起身走人別人屁股後麵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