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先是無聊,找前夫打官司,官司打不贏,就怪律師,自己不想想為什麽這條路走不通。律師勾結的可能性很小,遠遠小於官司本身無法贏的可能性。所以我傾向於認為她的律師覺得她要求無理。現在的問題不是你朋友決定打下去,而是她的律師決定是否還接著做這個案子。她的律師準備不做了(按你說,鬧僵了),未必能找到新的律師願意接。自己給自己找氣,怪不到別人頭上,估計這口氣是出不了了。後來者需要引以為戒。 還不如去找新歡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