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這不違背了公正的原則嗎? 俺可是剛受過培訓的啊。 不過沒有絕對的公正, 那OJ
來源:
惜福666
於
2014-12-10 12: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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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case 別人議論不就是因為黑人陪審團多數而逃脫罪名的嗎? 要是這個案子不審這麽久俺也願go through 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