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來源: 2014-12-09 09:50:2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A)您可以聯絡對方,提供您現在的住址與您所使用 ISP 的資料,告知對方,這與您無關,所以您拒絕負責. (如果對方有種,法庭見)
(B)如果對方要求您提供住客的資料,斷然拒絕,除非對方取得法院命令,要求您必須提供.....

這個案件您不需要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