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你應要求她原籍民政部門給你幫助。你必須要有證據。

來源: 2004-11-23 16:28:3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可能要花點功夫,但一定可以拿到證據的。當地明政部門應該有記錄。也可以找她以前的單位或雇一個當地的律師去搜證。不要怕麻煩,多花點錢(國內的這方麵花費相對美加要便宜許多)。
這樣的女人不是好東西。祝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