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我去機場,街道兩邊都有臨時停車,遮住我的視線。。 當我開過去後,一個男子騎車順向撞在後車門上。我車身留有2道 劃痕。有人立即打了救護車來,警察來了後說,我沒有責任,也同時說,這些騎車人總出事故。我當日就沒有飛成,機票作廢。他聯係到我保險公司,得到拒賠。已經有律師信函找我的地址(掛號信),我懷疑他沒有醫療保險。信我沒有打開,沒有門牌號碼,是門房轉給我的。我在紐約曼哈頓,當時我看對方騎車人,車身和人身上都沒保護頭盔和紅燈什麽的。。 我要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