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俠 - 交通tickets - 應不應該用律師? - 提前謝謝解答!
上周三半夜到Newark機場去接老公,在arrival處先等了一陣子,被吆喝“Move!",就開起車來從二號口走到了六號口。此時接到 老公電話,說他到了二號口,所以就停下來等他走過來。沒想到那個警察又追過來,讓我立即開走。我跟他解釋老公已經在朝這邊走了,他愣是像是什麽都聽不到的樣子,重複說了七遍”license, registration, insurance". 當時旁邊的警察告訴我老公已經到了,但被他們攔阻,所以我才明白那個警察根本不聽解釋,所以就給了他所有證件。然後他就連開了三張ticket,說我不提供證件,不服從警察order等等。
本來我準備出庭,但是開車要兩小時的路程。昨天剛接到幾封律師所的來信,說可以代我出庭。我隻想問問用這些律師的實際費用會是多少,會不會有什麽catch; 如果我自己出庭會有多大勝算。
提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