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規定雙方都不住那了,不能複習

來源: 2014-11-14 09:43:0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It is called personal jurisdiction.

你請以前的律師,又不在本地,人家飛過來出庭嗎?再者人家沒有在本州注冊,還要請一個本地協助律師,也是錢。再說,10年過去了,人家律師哪裏記得當初,和新律師花相同時間。

離婚複習不是發射火箭,隨便找一個談得來的律師都可以做,以後本地有了律師以後有問題好商量。不要一眼看到眼前那麽一點點錢。 Time to move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