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孩子CUSTODY的問題,一方麵您可以繼續上訴到州的最高法院,理由可以是法官審理不公,可以是律師MALPRACTICE,這個上訴最高法院可以不接受(NOT AN APPEAL AS A MATTER OF RIGHT), 即使接受您的上訴,舉證責任會比較高,而且訴訟費用會很高;另一方麵可以等待機會向法院起訴修改CUSTODY,不會象上訴那麽難,主要是收集證據,請個好的家庭法方麵的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