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還是用中文把自個的遭遇和要求什麽樣的幫助寫清楚

來源: 2004-11-20 07:50:4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老貓和各位網友的建議沒錯,您的英文實在是看得頭暈.有法律知識和受過法律教育是兩回事,跟有沒有律師執照,有哪個州的律師執照也是不同的問題.在美國,婚姻家庭的法律關係是由各個州的管轄,而且在具體規定上有可能不同,既使在這個論壇上有律師,一是不了解你的具體情況,二是不了解你所在州的法律,三是就是你所在州的律師,其專長也不一定是婚姻家庭法.所以很多回貼不一定對您會有幫助.您還是把心情平靜一下,即使用中文也得講邏輯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