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假設 澳大利亞法庭證據規則和英美區別不大
來源:
lexm5
於
2014-11-03 12: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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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美國證據規則,非法錄音不能進入證據,但是根據錄音整理的抄本可能可以作為證據。你作為聽者,可以為自己聽到的任何情況作證。你甚至可以按抄本一字一句地念。
任何人都可以胡亂辯論,隻有律師才能幫助你按法庭規則搜集整理展示證據。這個案子你自己打不了,不僅僅是這個錄音的問題,對方律師稍微玩一點證據規則,你的證據就可能被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