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去拿證件不會耽誤他念規則,就像有人入場不會耽誤他念規則一樣

來源: 2014-10-26 18:35:2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2)我回到座位,過了五分鍾她才來。之後才是主考官念規則
(3)如果我及時得到可以去拿證件的準許,那時是7點40多,我能在五分鍾回來,也就是7點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