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助:在加拿大離婚

來源: 2004-11-18 09:50:5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們有兩個孩子:一個5歲,一個才一歲。小的可能有殘疾(智力上的。正在進一步診
斷)。對於孩子,他很幹脆:“都歸你,我周末看看就行了。” 對於共同財產,我
們有一套Single house(賣掉扣去mortgage 大約有20萬), 一些存款。我也一直工作,
掙的差不多。在我修產假期間,我被layoff了。極有可能過完聖誕後被rehire 回去。
他經常給他的堂妹們寄錢, 每次都很多。可我如果給我父母點錢, 他能跟我吵一
個月。他經常使用暴力, 不管對我還是孩子。可有時候對孩子又很好。這可能也是
我一直不能決心離婚的原因之一。對於這種情況, 我覺得應該把所有財產分4份,
孩子們也該有一份。可他隻給多三萬, 其它的對半。他這樣合理嗎? 因為我可能
為了照顧小的永遠都不能工作了。有人知道加拿大有這一方麵的法律條文嗎?我的
要求合理嗎?

我剛生完小的一個月,因為一件小事,他就動手,我身上的傷一個月沒下, 看在孩
子們的麵上, 我連產後的regular check 都沒敢去,怕醫生報告警察,把他抓走。
可他現在為了一點錢還跟我爭。這些錢還不是給我而是為我可憐的孩子。我該\怎麽
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