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有了這樣的記錄,以後你們要想不讓自己不喜歡的人租你們的房子,會不會更難?如果被迫租你們的房子給難纏的人,你們會不會更麻煩? 再弄到打官司的地步,就不如直接把房子賣了,買些房地產的股票算了。 你老公的email到底怎麽寫的,能不能post一下? 聽聽律師怎麽說,總是對的。 而且,這種事我覺得不用著急。政府幹事慢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