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問關於租房簽約的問題(修改版)
一個朋友在找房子, 收到一份租約, 租約要求租客填寫年齡,收入, 公司,職位和主管名字等。 這些要求是不是違反了租客的權益? 除要交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租金和鑰匙金外,租客還得要交 500元損壞押金, 500元損壞押金這個是違法的嗎? (在加拿大)
謝謝!
一個朋友在找房子, 收到一份租約, 租約要求租客填寫年齡,收入, 公司,職位和主管名字等。 這些要求是不是違反了租客的權益? 除要交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租金和鑰匙金外,租客還得要交 500元損壞押金, 500元損壞押金這個是違法的嗎? (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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