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合約既然已說明可讓前房主合約生效後免費再住兩個月,

來源: 2014-10-03 07:37:1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為啥還要堅持簽個新的租住合約呢?你這思維和你上一次的發帖是一樣的,愛把簡單的事情往複雜裏整。
一般來說在賣房合同裏都有一旦雙方同意棄約怎樣處理的條款,你這個若沒有,那簽這個determination of agreement就是要把這個問題坐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