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覺得做地主肯定是要上法庭的,除非你能做到事事退讓。 那個律師的信就是赤裸裸的威脅,我覺得很大的原因是因為我是外國人。有點咽不下這口氣。 可是我們家LD覺得能省事就盡量省事,所以我才想出這麽一個餿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