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可以看到 (1)每個罰單有單獨的出庭時間 (2)如果規定時間你不能出庭,你可以有clerks of court電話號碼打,要求延期出庭。 現在,罰單A是1日出庭,罰單B是2日出庭。你打電話到clerks of court,要求將罰單A延期到2日,就是罰單B出庭的日期,並告訴它們兩個罰單的號碼,讓他們分配給同一個法官。 我不知道你出庭是為什麽。既然有照片和違規速度,除非你質疑儀器的準確性,還有什麽其他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