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烏龍事件現在看來似乎是由於你們語言問題溝通不暢引起的。

來源: 2014-09-15 17:57: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過,當初再怎麽說不明白,好歹得把合同上要付的總數整明白吧。據你以前說的,簽了合同後三天contractor才完工,這期間你們都沒有再瞅一下那合同?

當初生意怎麽談的,隻有你們自己清楚。但合同就是合同,除非你能從合同裏找出什麽漏洞,那麽再怎麽吃虧,恐怕也隻有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