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們真正意義上的欠錢,是對方賴賬,但打官司的話我們也不一定能贏,因為有我的簽字。

來源: 2014-09-15 12:03: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的英文不好,字又太小太多,眼花,時間又匆忙,我沒看就簽了,相信他口頭說的了,他還跟我老公電話說的非常清楚,誰料居然全不承認。後來他們就拿這個合同說事兒。我可以付給他們,隻是覺得這麽痛快就付了太窩囊了,想等一等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