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前要求律師與檢察官商量drop case,是不是就是dismiss,律師說如果成功就不會有probation. 但聽別人說dismiss是法官判的,真被搞糊塗了。 如果被dissmiss 會有什麽後果嗎? 比如對轉身份,申請綠卡等。 被捕記錄是無法撤銷的嗎? 有被捕記錄會有什麽影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