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你的思維很奇怪,犯法因為有人犯了比他更嚴重的法,就覺得他犯法是正常的。

來源: 2014-08-28 11:09: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這種事情很“普通”就不會有法律了,但是既然有法律,就說明這不是一件“普通”的事,不是“普通”人能做出來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