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兩個投資房一人一個,差額互補,自住房和其他財產合在一起分,婚都離了,就不要為了個投資房再扯不清了。

來源: 2014-08-27 17:58:1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