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二很好啊,也不用賣房子。你的房子可以雇他管理,你付他管理費,簽一年管理合同,以後看情況再決定續簽否

來源: 2014-08-27 16:55:0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