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房東的責任
單身女人月租了semi-detached, back-split house的首層 (=family room, 4th bedrfoom of the house, bathroom)。房東住在樓上。有扇門在她家通往我家的室內樓梯上,把兩戶隔開,但隻能在她那邊鎖上,我這邊堆了家具和5箱很重的書。
以前她家就老兩口。
現在她們回國3個月,她家按周租出去。已經有2次,來洗租客床單的男人,還有一個男租客,開了那扇門,進了我的家。我投訴illegal entry. 房東說我大驚小怪,人家開錯了而已,她以後告訴進她家的人不要開那扇門就是了。房東不懂法律的。
請問如果有男租客從房東家進到我家,幹了壞事,房東有責任嗎?